阳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因救灾、抢险确实需要立即砍伐、移植、修剪树木的,除古树名木外,可以先行处理。但是,在险情排除后的十日内,应当到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补办有关手续。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25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