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