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自治机关依法保护管理森林资源,定桩划界,封山育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做好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自治机关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强保护自然景观和珍稀动植物,禁止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自治机关依法征收的林业规费和植被恢复费,由自治县自主安排,专项用于发展林业和维护森林生态环境。
自治机关依法维护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和继承。
自治机关加快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减少薪材消耗。
地方法规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