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本办法未设定处罚但其他法律、法规已设定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