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畅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投诉和举报平台,及时受理、调查投诉和举报事项,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举报人。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