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鼓励商品生产者、经营者通过以旧换新、押金返还、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设置自动回收机、利用信息化平台等多种方式,回收利用可回收物。

鼓励商场、超市、便利店等经营场所设置便民回收点。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