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六十二条有效鼓励建设单位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造成物业损坏的,由业主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赔偿和维修义务。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