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鼓励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组织开展文化娱乐、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区活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完善物业管理纠纷处理机制,鼓励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和调解物业纠纷,化解物业矛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