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业主大会会议采用投票方式进行。

业主可以自行投票,也可以委托他人投票,一名受托人不得接受超过三名业主的委托。

委托投票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委托人意见、投票权数和委托人联系方式。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