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城中田园保护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公职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城中田园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