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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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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城中田园保护条例

第十三条

有效

保护区内应当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优先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提升生态农业功能水平。

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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