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产业发展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广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游艇产业各环节的应用,规范游艇码头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加强与城市垃圾公共转运、处理设施的衔接,依法处置污染物。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