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八章 京津冀协同发展第五十四条有效支持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内的北京自贸试验区片区与河北自贸试验区片区联动发展。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大兴区域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对属于国家事权的事项,应当报请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