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五章 数字经济发展第三十三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数字领域的国际合作,促进数据跨境传输、数字产品安全检测与认证、数据服务市场安全有序开放等领域互惠互利、合作共赢,推动数字贸易港建设。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