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智能化监管,认定竞争违法行为、预警识别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运行风险,提升监管效能,预防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