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对涉嫌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进行调查。

举报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