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章 消费者组织第六十条有效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可以在乡镇、街道、经营场所和有关企业设立投诉咨询点,方便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