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