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条

有效

在乡村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