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十一条有效行业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由相关部门会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