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现停车资源共享。

医院、商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停车场可以错时向社会开放闲置空余车位,提供有偿停车服务。

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