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停车场规划第十二条有效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