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第三章 资源保护与利用第二十五条有效相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洪泽湖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输水通道保护,组织开展应急水源地建设。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