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以及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或者妨碍、阻挠其执行公务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