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 生育调节第十四条有效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3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