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二十六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职期间死亡的,其职务自行终止,由提名人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3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