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十五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任免案时,提名人或者其委托的副职领导人须到会作任免案的提请说明。由主任会议提名的,应当确定一名主任会议成员作提请说明。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