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保障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3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