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司法鉴定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依法独立进行,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开展司法鉴定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