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