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环境统筹规划和综合治理,把农村环境整治支出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公司一体化运营机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