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有效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在受到停业处罚期限内,或者本条例规定的不得开展执业活动期间,实施鉴定执业活动的,依法吊销许可证件。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