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有效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在受到停业处罚期限内,或者本条例规定的不得开展执业活动期间,实施鉴定执业活动的,依法吊销许可证件。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