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四十五条有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又生育第二个或者收养子女的,已领取的证书自动失效,停止相关待遇,已发放的奖金、独生子女保健费、扶助金和增发的退休金等不予收回。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4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