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五条有效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扶持、救助政策的家庭,继续享受相关政策。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的家庭,继续享受相关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扶持、救助和扶助政策。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4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