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和保障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做假账。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