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实施会计管理,办理相关会计事务,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