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第四章 利用促进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和区县(市)金融监管机构应当按照绿色信贷政策的要求,协调金融机构优先扶持再生资源利用项目,支持再生资源利用产业、行业的发展。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