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七条有效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有效的室内污染防控措施,室内空气质量、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均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运行和改造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