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履行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