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第十四条有效任何人都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掌握必要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燃放烟花爆竹等消防安全常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