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第十三条有效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本办法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