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五章 服务与监督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日常检查、年度报告、信息共享、举报投诉等方式加强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情况。其中,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结果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其他系统向社会公示。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