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三章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将服务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经费管理。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