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本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之间开展知识产权案件移送、线索通报、信息共享。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