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市知识产权部门制定数字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指引,指导市场主体了解目标市场产业政策、贸易措施、技术标准等,对标国际通行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做好数字产品制造、销售等全产业链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甄别和应对。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