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二章 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第十九条有效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护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活动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引导数据处理者建立健全全流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