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由医疗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医疗保险费征收机构或者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5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