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本市按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部署,根据区域数据共享需要,与四川省共同开展川渝地区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共同建立数据基础性标准和规范,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和利用。

本市与四川省协同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优化数据中心和存算资源布局,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推动算力、算法、数据集约化和服务创新,加快融入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