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数据条例/第六章 区域协同第五十二条有效本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同促进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推动数据有效流动和开发利用。本市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同促进数字认证体系建设,推动电子证照等跨区域互认互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