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的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接受投诉、举报的联系方式,依法调查、处理。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